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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某個從馬來西亞回新加坡的週末,在Mersiling地鐵站看到人群聚集喧譁。秉持著八卦不輸人的歐巴桑個性涌入人群,只見一隻猴子大搖大擺的坐在大華銀行的提款機上,還有人拿麵包給它吃。

當時問身邊的惟︰喂猴子犯法嗎?惟說新加坡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不能喂猴子只說不能喂鴿子。如果現在換成一隻豹躺在電扶梯邊,丟給它兩塊署餅應該也不犯法。圍觀路人不斷拍照嘖嘖稱奇,”啊,好可愛”之聲此起彼落,並沒有打電話給自然生態保護局或警察的意思。

其實當下我正想領錢。但顧慮到猴子會沖下來拿走我的提款卡,還邊揮舞我的提款卡邊扮鬼臉。圍觀路人大概又會繼續忘情驚呼”啊,好可愛”並不會伸出援手搶救我可憐的卡。我大概也只能摸摸鼻子打電話到銀行說”A monkey took my ATM card”,服務人員再三確定之後大概會認為我是來惡搞的而不會補發新卡給我。一番想像之後我打消來提款的念頭,給猴子照了張相打道回府。

住在城市裡的人每天困在一方小單位中,住處小小一間座位小小一處,腦袋也被局限得越來越小,看到一隻大眾臉又髒兮兮的猴子就覺新奇刺激。也不曉得那隻猴子後來怎樣了,也許玩夠了就回到地鐵站後的樹林對猴族描繪剛圍觀的那群城市鄉巴佬。

想起夏目潄石的《草枕》,寫他某次離開都市到鄉間遊玩的心情︰「…我之所以會這樣背著畫具與三腳折疊椅,獨自漫步在春天的山路上。正是因為這樣。我想從大自然中直接感受陶潛、王維的詩意,逍遙於超脫世俗的天地—即使只有短暫的片刻。…我也是人,因此不管我多期待,終究無法脫離世俗太久。即使是陶潛,也不可能一整年都在眺望南山,王維也不會真的不掛蚊帳就睡在竹林裡。他們應該會將剩下的菊花賣給花商,將剛冒出的嫩筍賣給菜販…」

就是這樣的心情呵。痛恨城市一成不變庸庸碌碌生活的我,受後消費主義荼毒太久,只能短暫的脫逃。然後再以一種自欺欺人的refresh形態回歸,直到遠離塵囂的清新感被烏煙瘴氣剝落,雖然通常是次日就被洗得乾乾淨淨了。然後再計劃下一次的出走,重複諸如此類的循環。

其實說不定猴子會想要來城市裡玩耍,也是發自類似的心情呢。We do need a place to hide a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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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ved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